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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男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牟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8-25 22:46 来源:江西日报

利用各种关系非法获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信息2万条,依靠销售群发短信广告业务牟利近4万元。近日,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徐某提起公诉。

三十出头的徐某,是景德镇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广告制作和群发短信业务。2011年8月,徐某通过关系获取了大量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个人信息。随后,他凭借着这些信息资源,取得多家公司的短信群发业务。从2011年至今,徐某先后与该市家具公司、美容院、置业公司等进行了短信群发业务合作,强行向各种客户发放垃圾短信2万多条,获利4万元。

近日,景德镇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故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