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20年,周口市鹿邑县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鹿邑县某装修公司为推销业务,非法购买个人信息1500余条,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处理:鹿邑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64条规定,对该公司给予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