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21年7月,广元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某企业未按约加强对签约代理商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监管,未采取必要的监管和技术措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致使签约代理商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客户办理手机号开卡及其他通讯业务时,违规向他人提供客户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恶意注册、出售网络账号,并非法获利,造成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受损,该企业涉嫌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处理:广元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该企业处行政警告处罚,对该企业签约代理商员工李某某、违法行为人赵某某、罗某某、舒某某分别立为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侦查和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行政查处24人,刑事查处4人,收缴涉案号卡3100个,涉案码数3000条,涉及金额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