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某单位不履行网络保护义务

发布时间:2023-12-14 09:55 来源:

  经过:2021年2月,广安某单位所使用的智慧政务一体化平台被黑客攻击植入木马病毒,导致系统文件被加密勒索,广安公安机关立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立案侦查。通过一案双查发现,该单位未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措施,未对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处理:广安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一万元、对单位具体责任人赵某作出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