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21年,青岛某公司利用其运营的公众号“青岛某资讯”在未取得相关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1-6年级语文、数学等电子课本的下载服务,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扰乱了教材发行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
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处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