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21年8月,台儿庄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台儿庄某驾校未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的技术措施导致该驾校网站被黑客篡改,造成不良影响。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处理:台儿庄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该驾校处罚款10000元,对网站负责人处罚款5000元,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