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发布时间:2023-12-14 10:54 来源:

  经过:2022年7月,上饶公安机关在侦办欧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发现上饶市某单位职工高某某(已另案处理)利用工作便利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非法向他人提供,该单位未对信息管理系统采取技术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处理:上饶公安机关对该单位启动“一案双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单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处罚。